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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改版公告   201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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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不出户即可申请往来港澳
提供单位:   阅读: 次  发布时间: 2010-04-15

继推出互联网、电话(短信)申请等便民措施后,我市公安机关再次推出出入境办证费用网上支付服务

 

为进一步便民利民,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方式,满足群众缴费便捷性新需求,我市公安机关于4月起启用出入境办证收费网上支付服务。今后市民通过互联网即可完成申请、缴费等一系列办证手续,申请往来港澳更加快捷方便。

出入境证件办证费用网上支付技术采用的是网银方式:即客户必须是银行的网银用户,客户进行网上支付时,按发卡行指定的安全约定(如动态口令编码器、编码刮刮卡、USBKEY、证书等支付工具)进行网上支付。对于申请人网上支付了办证费用而公安机关作出不批准的,网上支付系统自动将办证费用退回到申请网上支付时的缴费账号上。市民如有需要打印支付票据,只能在缴费后24小时后30天内,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证窗口打印,每条网上支付申请只能打印一次票据。

市民可登录互联网址www.qyga.gov.cn(平安清远网)www.gdcrj.com(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政务公开网),或致电96897(中国电信)查询及申请。(清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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