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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打防结合 力压犯罪 成绩喜人
提供单位:   阅读: 1 次  发布时间: 2007-05-29
    近日,106国道清远市佛冈县汤塘升平村路段发生了一宗小轿车碰撞摩托车,造成摩托车车上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肇事小轿车司机驾车逃逸后被公安交警和群众合力抓获。面对酒后驾车肇事逃逸十五天的行政拘留和交通事故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害赔偿,司机蔡某强在佛冈县行政拘留所对着办案民警发出感叹:警官同志,我现在后悔莫及呀,真不该酒后开车还要肇事逃跑。

    5月14日19时47分,佛冈县公安局交警机动中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106国道升平路段发生一宗小轿车与摩托车相撞,摩托车上三人受伤,肇事小轿车司机驾车逃逸,请迅速前往处理。机动中队民警接到指令后,火速赶往现场处置。通过现场走访知情人和在群众的协助下,在距离现场约400米处将肇事逃逸车辆及驾驶人查获。经查,肇事驾驶人蔡某强(男,36岁,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人),5月14日驱车到汤塘镇升平管理区三门村一个朋友家参加生日晚宴,酒量不好的蔡某强因为高兴,吃饭期间喝了几杯白酒。酒足饭饱后,他驾驶小轿车搭乘几个朋友一起回清远,19时30分许车从三门村路口驶入106国道,醉眼朦胧的蔡某强没有直接从三门村路口驶入国道南行车道继续行驶,而是横穿国道驶入北行车道逆向南行。19时45分许一辆三人驾乘沿国道北上的摩托车与其会车,蔡某强因为酒后反映迟钝加上逆向行驶,导致小轿车与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蔡某强停了一下车但并没有下车查看伤者情况,却继续驾驶车辆逆行逃离现场。不久就被群众追上截停抓获。5月15日蔡某强因交通肇事逃逸被行政拘留。在佛冈县行政拘留所内,蔡某强对着办案民警发出了文章开头时后悔莫及的感叹。(刘昌禧 刘治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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