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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对民爆物品的管理,有效遏制和减少涉爆事故发生,5月18日,清远连州市公安局召开民爆物品管理工作会议,全市经营、使用民爆物品单位法人、责任人参加了会议。
该局治安股负责人首先对去年民爆管理工作作了总结,并组织学习《民爆物品管理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公民、法人以及涉爆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强调各涉爆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把安全工作置于首要位置,同时要求各涉爆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关于民爆物品丢失、被盗和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置预案,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民爆物品运输、储存、使用登记、领用等工作,确保民爆物品管理规范、有序。
会上,该局还与各经营、使用民爆物品单位法人、责任人签订责任状。(吴小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