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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安全预警提示
提供单位: 佛冈县公安局   阅读: 23 次  发布时间: 2005-07-20

    近期,江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破获了一批刑事、治安案件,抓获了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狠狠打击了各项违法犯罪活动,有效保证了全市社会治安的持续平稳。暑假已临,大部分学生已经离开校园,他们平时在校时所受的约束也将解除,由此而引致的关于学生的各类犯罪问题和安全问题也将突显。因此,针对暑期的治安特点,警方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学生、家长以及相关部门,要强化暑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防范意识和应变能力,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旅游出行,安全第一

    学生在暑假期间走亲访友、外出旅游时,要结伴同行,避免单独游玩,游玩时要选择游客较多的景点、线路及时段;在旅行途中,要注意人身安全,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要食用陌生人的食品、饮料;入住宾馆,要注意观察宾馆的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够迅速自救;在人员较多的公共场所或参加大型活动时,要注意防盗、防抢;期间,还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二、会见网友,要小心谨慎

    互联网给人们开辟了新的交流渠道,但因网友见面而引发的案件在全国各地并不少见,警方为此特别提醒“网民”,莫把网上“相熟”当成现实相知,会见网友一定要慎之又慎。学生要多参与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不要沉迷于上网或玩游戏机,未成年学生不要上网吧或到游戏机室玩游戏机。

    三、兼职打工,要防止受骗

    要始终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对来路不明的招聘信息要保持清醒头脑,防止陷入非法传销的泥潭;对那些需缴纳培训费、押金的兼职信息要保持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当暑期家教女同学要增强防范意识,第一次家教时要找人陪同前往,防止发生意外。暑期兼职找工,最好先跟父母或老师商量。

    四、游泳避暑,要注意安全

    近年,中小学生溺水事件有增加趋势,这给暑期中小学生的安全敲响了警钟。对此,广大市民和学生要引以为戒,防止悲剧再次发生。学生不要到无人看管的水面去游泳,应该到正规的公共游泳场游泳,游泳时最好带上救生用具,并有会游泳的成年人陪伴,确保安全。

    五、留家留校,要防火防盗

    一些家庭的孩子暑期大部分时间单独在家。因此,家长要及时教会孩子简单的家庭防火、防煤气中毒以及防范其他意外事件的知识;要教育孩子对来客保持警惕,不轻易开门;家长在离家时要检查用水、用电、用气的安全,并叮嘱孩子关好防盗门窗,防止发生意外。留校的学生在校住宿期间,要注意宿舍的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离开前要拔出电器插头,检查好门窗;要避免单独出外和深夜单独行走偏僻的街巷,防止遭遇抢夺、抢劫及其他事件,遭遇不法侵害要及时报警。同时,暑假期间,学校保卫部门要做好校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校内重点部门、部位和重点时段的巡逻防范,确保万无一失。

(郑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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