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手机短信进行欺诈行为的告示
天上掉下馅饼?(韶关)
提醒:老房进入火灾高危期(广州)
慎防“抢救费”(佛山)
严防“大奖”骗局(韶关)
下雨遇到漫水路怎么走?(江门)
车辆违法情况查询
机动车业务办理情况查询
驾驶证业务办理情况查询
驾驶人记分情况查询
驾驶人年度体检情况查询
驾驶证期满换证情况查询
机动车辆定期检验情况查询
征求意见箱
您现在的位置:广东省清远市公安局>>便民服务
办理驾驶证登记项目、变更换证须知
提供单位:   阅读: 18 次  发布时间: 2003-09-22

一、有关规定

持证人因姓名、出生日期、住址、通讯地址、身份证件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5天内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变更手续。

二、办事所需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

2、申请人按填表须知填写《广东省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换证、补证、转籍、变更、注销申请表》(表格可到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及其分所免费领取);

3、居民身份证和户籍部门的变更证明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着便装(非制服)的红底小1寸彩色照片1张(人像头部应占相片长度约三分之二)。

【 打 印 】 【 关 闭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友情联接 | 版权说明
版权所有 2005 广东清远市公安局
epro易宝电脑系统(广州)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不得转载及建立镜像 否则追究法律责任